朱元璋反腐(朱元璋的反贪)

洪武十五年,户部官员与地方官府勾结,采取预先空白报表盖印后私自填充虚假支出数额手段,营私舞弊,损公肥己,贪污财物。朱元璋发现后立即将各地衙门管印的长官全部处死,副长官打百棍发配边疆充军。三年后,又查出户部侍郎郭桓和各司郎中、员外郎,与各地到中央缴纳课税的官员结成贪污团伙,采取多收少纳的手段贪污国库物资的事实。朱元璋将这些贪官统统处死,各省、府、县牵连人员无一幸免,一时几万贪官人头落地,血流成河,其他涉事官员都受到不同程度处理。洪武十八年,兵部侍郎王志趁征兵之机想要收受贿赂,把此项任务当作是一次生财之路,接受逃避服兵役的世袭军户所送贿银达23万两。朱元璋自然把他也送上了断头台。

朱元璋反腐(朱元璋的反贪)

宁错不放:大张声势轰轰烈烈反腐败

出身贫寒,生性痛恨贪腐。朱元璋早年当过乞丐也做过和尚,饱受当时贪官污吏的压榨与剥削,对贪污腐败最深恶痛绝。这种痛恨,源于血液与理智。疾恶如仇是因为自己底层生活的痛苦经历;源于理智是来自对自己家业的爱惜,害怕硕鼠啃食辛苦建立统治基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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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性苛细,不容沙粒。朱元璋连多用一张信纸在他眼里都算贪污。翻开《大诰三编》,你会看见皇帝亲自惩办的贪污案里,有这样一些赃物:“收受衣服一件、靴二双,“圆领衣服一件","书四本、网巾一个、袜一双”。可见朱元璋办案多么仔细,同时又多么严苛。

宁错不放,密织反贪之网。对贪污受贿官员,朱元璋宁可错杀一千,绝不放过一个。他规定,凡有贪污案件,都要层层追查,顺藤摸瓜,直到全部弄清案情,官员之间要相互监督,相互举报,将贪污分子一网打尽,让贪吏无所遁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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